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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地商定不明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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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地商定不明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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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商定,履行,不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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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签订意味着交易的初步成功,但是合同订立不仔细,合同履行地商定不明就会让交易双方在后续的执行中发生纠纷,让原本顺利的交易变得不顺,那么对于这个题目法律上是怎么划定的呢?专业律师365对这个题目入行了解答。

     一,合同履行地商定不明怎么办?《合同法》第62条第(三)项划定: 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泉的,在接受货泉的一方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的一方所在地履行。

     二,合同履行地的定义合同履行地,指合同划定的履行义务的地点,主要是指合同标的物的交付地。

     合同履行地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商定。

     现行《合同法》,《民法通则》和《民事诉讼法》,对合同履行地概念的表述略有不同,其中《合同法》和《民法通则》作为实体法对其表述成"合同履行地点”,而《民事诉讼法》作为程序法则称其为"合同履行地”,两者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是各法在立法中对本法所要解决题目的侧重面不同而划定的一个地舆概念,在法律概念上是相同的。

     三,如何确定合同的履行地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最高人民法院曾多次对如何确定履行地作出司法解释或批复,回纳如下: 1,假如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商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购销合同。

     1),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商定的,以商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中商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

     2),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商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商定的,以变更后的商定确定合同履行地。

     3),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未作商定或者商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商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商定地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3,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商定的除外。

     4,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商定的除外。

     5,补偿商业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6,借款合同,指向银行借款,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当事人另有商定的除外。

     7,证券归购合同。

     凡在交易场所内入行的证券归购业务,交易场所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在交易场所之外入行的证券归购业务,最初付款一方(返售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8,名称与内容不一致的合同。

     合同的权利义务内容与名称不一致的,应当以该合同商定的权利义务内容确定合同性质,从而确定合同地履行地;合同的权利义务内容与名称不一致的,而根据该合同商定的权利义务内容难以区分合同性质的,以及合同的名称与该合同商定的部门权利义务内容相符的,则以合同的名称确定合同的履行地。

     合同履行地商定不明的题目已经得到了解答,从中我们不难发现国家在合同法这块上给予了我们很大的自主,没有过多的强制,这也是让我们有了更多的操纵空间,只是在拟定合同时,我们需要留意的细节也就更多,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合同体系,这不仅仅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也可以让己方避免在遇到纠纷时落于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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