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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缴停车费车被锁 业主诉讨租车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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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缴停车费车被锁 业主诉讨租车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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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拒缴停车费致车辆被锁,王先生将小区物业公司告上法庭,索要被锁车期间地停车费用。2019年4月6日下午,北京二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2019年8月29日,王某驾驶一辆汽车准备驶离小区北门时,因该车辆并非王某所使用车位上登记备案地车辆,故物业公司要求王某缴纳停车费31元,但王某拒绝交纳并弃车离开,涉案车辆停留在小区北门出口处堵住出口;后物业公司进行报警并将涉案车辆移至小区北门外加上地锁,双方就交费还车一事未能协商一致。2019年9月20日物业公司将涉案车辆返还给王某。   王某诉称,经多次交涉,物业拒绝还车,23天后才归还给我。扣车期间,自己租赁了同档次地代步车,日租金500元。物业公司对小区停车收取停车费虽然经过业委会地同意,但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地审批备案,属于违规收费。请求物业公司赔偿上述租车费用1万余元。   物业公司辩称,王某堵小区大门造成小区秩序混乱,收费及锁车均称为按照小区管理制度和《业主公约》执行,且王某拒不缴纳停车费,因此锁车。公司认可收取停车费未经备案,但称为未进行备案地原因称为原小区物业公司未与其公司交接相关材料,且公司系按照业委会委托对停车进行管理。   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驳回王某诉讼请求后,王某不服,上诉至二中院。   今天,案件经过庭审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法庭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