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不给房租什么条件
* 来源 : * 作者 : 玉林律师
承租人不给房租什么条件
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后仍然不支付的,承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63条 【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1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1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1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1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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