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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征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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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征税的内容

* 来源 : * 作者 : 玉林律师

二手房征税的内容

1、二手房征税的内容是依法征收契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

(1)契税需要买房人承担;

(2)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需要卖房人承担。

(3)个人所得税的比例税率为20%,契税的征税比率有所差异。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三条,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房产买卖委托公证

房屋买卖公证所需要的材料包括委托书、当事人身份证明、买卖合同、房产证原件等的材料。

房屋买卖流程有哪些

1、了解房产状况: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

2、签订买房合同: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3、提出申请: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

4、缴纳税费;

5、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